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着眼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型、职业教育高地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五育融合、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对外开放办学改革等议题。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型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申报要求

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一般课题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6.本次课题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四、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全校限报10项。

五、课题申报

请各单位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7份)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申报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课题原则上3年内完成。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联系人:边哲、王战友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1年4月1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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