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法学会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法学会发布了《山东省法学会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我省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深入开展应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务研究,着力打造山东法学研究品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也可以单独申报。

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三、选题范围

申请人从《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题目作适当修改。

四、课题方式

按照《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次课题研究采取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对合格课题,进行立项结项。

五、经费资助

对结项评审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省法学会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六、课题实施

1.申请人应严守法律法规和诚信,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全额退还经费,列入省法学会学术不端记录,五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法学会课题和参加有关评优荐优活动,并通报有关单位。

2.课题成果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免于结项鉴定。

3.对优秀课题成果,省法学会择优在《法学论坛》刊发、向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推荐、编辑出版优秀课题成果论文集、通过《智库建言》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七、申请办法

1.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山东省法学会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以及不少于10000字研究成果,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申请书》及研究成果内容不应涉及国家秘密,邮件和研究成果名称统一为“课题名称+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曲童 

联系电话:8963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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